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2015年辽宁省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就2015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审查(复审)时间
定于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12月11日(星期五),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审查(复审)地点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2楼接待室。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人:史阔 联系电话:
三、审查(复审)人员
参加审查(复审)的人员为进入《公告》中报考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考生。
四、考生须知
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个人档案(需密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查验高等学历)、现工作证明(何时、何种方式进入现单位,现单位机构性质,报考人员类别,需经主管领导或主管组织人事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等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务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审查(复审),并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
原标题:2015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复审)公告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