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体检由遴选机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地点定在呼和浩特市,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4日(周三)早7:30进行。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请于12月23日(周二)下午与报考的遴选机关(单位)联系,询问集合时间、地点、联系人,并领取体检表。
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300元。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联系电话:
1、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接待办公室(自治区合作交流办):
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
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
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5、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内蒙古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6、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7、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通辽铁路运输法院:
8、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9、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
原标题:关于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