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江安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岗位考调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项
(一)集合时间:2024年11月28日早上8:00(星期四)。
(二)集合地点:江安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157。
(三)所需资料: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费80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请自备现金)。
三、体检标准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到医院参加体检。考生在集合时无法当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或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二)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体检当天考生的亲朋家属等与体检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场所,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四)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分组后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现场复检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不再另行安排复检。
(六)考生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咨询电话0831-2600085、0831-2620738
附件:2024年度江安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表(阴影部分为进入体检人员)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
原标题: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江安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5311fb5f-d823-4731-aa7c-8ddb47c634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