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作需要,决定将选调报名时间延长至2020年11月27日,报名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不变。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如经选调单位同意,确有实际困难的,《推荐表》所在单位意见可不用加盖公章,先行报考,待考察时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中共永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永春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yc.gov.cn/zwgk/tzgg/202011/t20201120_24626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