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枞阳县事业单位选调人员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分值予以公布(见附件)。考生对自己的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分值如有异议,请于4月30日上午8:00—11: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选调单位原报名处申请复核。有关单位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有关规定现场组织复核,公布复核结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县委宣传部)
(县科技局)
(县人社局)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科技局纪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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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原标题:2020年枞阳县事业单位选调人员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分值及申请复核相关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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