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委系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报名截止后,按照各岗位报名情况决定考试方式并对外公布,现将考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考试方式
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岗、纪委监委综合岗、巡察岗均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广陵区委党校(北河下23号)。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素质测试试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分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同分并列者)。
四、纪律监督
为严肃纪律,规范实施,笔试、面试工作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五、其他
广陵区纪委网站()、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委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由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扬州市广陵区监察委员会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3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委系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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