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面向内地部分省份选调工作人员选调范围、报名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 选调职位
1. 一级、二级主任科员6名
兵团财政局内设处(室)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4名(在机关内部调剂使用);兵团国库支付中心(参公管理)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2名。
2. 三级、四级主任科员10名
兵团财政局内设处(室)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8名(在机关内部调剂使用);兵团国库支付中心(参公管理)
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2名。
二、 选调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选调范围调整为湖南、湖北、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四川、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陕西、云南、贵州、安徽15个省份(自治区)进行选调;选调人员为以上15个省(自治区)内地省市县(区)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干部。
三、 选调条件
(一)岗位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 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3. 综合素质优良,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机关业务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4.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 从事财政或税政、经济、金融等工作2年以上,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从事计算机应用或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2年以上,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
6. 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7. 选调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选调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选调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8.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 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具有《公务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延长为:2019年8月15日-8月31日。
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门户网()、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胡杨网站()下载《2019年兵团财政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盖章后,附以下相关材料,传真或通过电子邮箱发至兵团财政局办公室(传真: ),每人限报1个职位。相关材料包括: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 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 获得证书和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二)资格审查。2019年9月2日-4日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最终面谈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