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选调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占行政编制的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以下;选调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正、副科级除外)须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以下。
二、报名时间延长止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18:30结束。
三、报名截止并经资格审查后,如公务员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或目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数达不到选调人数的5:1,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直接采取考察程序进行选调,并研究确定考察比例和人员,其他程序不变。事业单位按照原选调程序进行。
其他条件、资格和要求不变。(见《关于吴忠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吴纪发〔2019〕24号)。
联系人:郭晓娟 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吴忠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
中共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吴忠市委组织部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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