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本溪市纪委监委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现将参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信息
根据《2018年本溪市纪委监委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报名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36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笔试
1.时间:11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会议室(军转大厦)。
3.准考证领取。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1月21日(周三)上午9:00-11:00,到本溪市纪委监委机关2楼211室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查询。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为11月24日下午,请考生及时查询。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时间:11月25日(周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考场。
3.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会议室(军转大厦)。
4.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机构化面谈的方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相关知识。
(三)笔试和面试有关要求
笔试: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须携带2B铅笔、钢笔(碳素笔)、橡皮参加考试。
3.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面试:
1.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监考人员进行封存,待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领取。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参加面试。
5.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现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不得将与面试无关物品带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面试后,用人单位对被确定为考核人选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如出现隐瞒、造假和资格条件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考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