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公开遴选工作需要,经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对《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考条件和需提供材料做如下调整:
1、在报考条件中 “④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调整为“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办理了转正定级人员”;
2、在报名与资格审查中 “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福泉市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除外)”调整为“⑥市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干部依据”。
原标题:福泉市2018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公告
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