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转隶事宜的指导意见(口径)》要求,经奈曼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选调人员需具备的条件补充公告如下:
一、选调干部的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财经类专业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或涉嫌造假的;
2、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的;
3、存在违纪违法情节,尚未核实清楚的;
4、存在《干部任用条例》所要求的回避情形的;
5、其他不适宜选用的。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面向全旗行政单位公开选调旗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中共奈曼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奈曼旗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