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荥阳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荥阳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选调名额递减。”
因个别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不符合最低开考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选调岗位做以下调整:
一、降低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公文写作岗位)开考比例,由1:5降低为1:3,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同比例减少;调整公务员岗位(公文写作岗位)选调数额。其中,公务员岗位,岗位代码101,拟选调11人,报名22人,由拟选调11人调整为拟选调7人;公务员公文写作岗位,岗位代码102,拟选调2人,报名15人,由拟选调2人调整为拟选调5人; 公务员岗位(公文写作岗位)由拟选调13人调整为拟选调12人。
二、降低公开选调事业岗位开考比例,由1:5降低为1:3,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同比例减少;调整事业岗位(公文写作岗位)选调数额。其中,事业岗位,岗位代码201,拟选调8人,报名14人,由拟选调8人调整为拟选调4人;事业公文写作岗位,岗位代码202,拟选调5人,报名69人,由拟选调5人调整为拟选调9人。 事业岗位(公文写作岗位)拟选调13人总额不变。
特此公告。
原标题:荥阳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公告
荥阳市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3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