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2017年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和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本次遴选选聘和招聘公告,对未达到笔试开考规定比例的职(岗)位,不予开考或缩减招考计划。现将不足开考比例或缩减遴选选聘和招聘计划的职(岗)位情况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予开考的职(岗)位与有关人员改报
(一)不予开考的职(岗)位
经汇总复核,有81个职(岗)位的报名确认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不予开考,其中,遴选职位10个,选聘岗位12个,招聘岗位59个(市级22个、县区37个)(详见附件1)。
(二)人员改报
1.改报人员的范围和有关职(岗)位选择。
上述不予开考职(岗)位所涉及的通过资格审查且已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改报有关职(岗)位。
改报的人员应于12月21日上午10时至12时,请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改报和缴费,报名时要选择符合12月3日招考公告所公布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职(岗)位,但不得改报本公告取消和缩减招考计划的职(岗)位。
2.改报的方法和程序。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归口分别向改报考生取得联系,采取考生自愿的方法进行。改报时,考生须提交《2017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和全市事业单位招聘改报申请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归口将改报材料传真至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有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改报资料。
3.有关要求和说明。
改报只进行一次,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改报。对改报人员选择2个以上职位的情形,以第一次提交改报申请的时间为准,认定改报职(岗)位。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未改报和放弃改报的考生退还报名费。
二、缩减招考计划职(岗)位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被缩减事业单位岗位招聘计划的共5个,其中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1个、县区4个(详见附表3),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报。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原标题:关于延安市2017年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和全市事业单位招聘确认报名人数未达规定比例职(岗)位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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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