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州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红河州公安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红河州公安局分别于9月11日至13日、11月1日至2日组织开展了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将体技能测评及笔试后续环节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评
报考红河州公安局特警支队警务谈判职位(1007)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评。
(一)测评内容:
体能测评:100米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引体向上(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表》。
专业(技能)测评:警务谈判现场处置。
(二)测评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9时。
(三)测评地点: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实战训练基地(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长线至文澜镇白路脚村委会玉屏村西北侧)。
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评。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
二、领取准考证
所有报考人员(含9月11日至13日、11月1日至2日报名的人员)于2017年11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红河州公务员局(州政府办公楼C232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二)成绩计算:根据《红河州公安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报名的报考人员(即9月11日至13日报名的报考人员)按照《红河州公安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进行成绩计算;根据《红河州州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报名的报考人员(即11月1日至2日报名的报考人员)按照《红河州州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进行成绩计算。
(三)所有报考人员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其他遴选相关事宜,均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红河州公安局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同时,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24小时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红河州公安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