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党政机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优化我区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岗位资源统筹力度,多渠道、多途径选拔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部门竞岗交流的职位
本次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的职位为:区府办、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大办、真如镇街道等5家单位的7个职位,共计8人,包括6个副科长、2个副主任科员(详见《普陀区2017年公务员科级岗位跨部门竞岗交流职位简章》)。
二、跨部门竞岗交流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本次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的对象为本区区级机关、街道(镇)机关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的公务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
(2)符合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较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胜任竞争岗位的工作;
(6)报考副科级职务年龄一般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报考副科级职务的,应任科员3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职务,其中报考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还应具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符合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其他资格条件;
(8)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其他职位类别职务的,须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工作满五年;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报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的,须具备该职务所要求的执法资格;
(9)与原单位有服务期约定,参加交流时还在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应在报名参加交流前,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
(10)符合部门具体岗位要求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
(1)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