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深圳市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576人的公告已经发布,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如下:
(三)组织考试
考试在深圳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0%、60%权重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人数按选调名额1:3至1:5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确定。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于8月14日后在上述报名网站公告,请及时查看公告并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初定8月19日(星期六)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周末进行,考生凭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情况和人选实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也可根据需要实行等额考察。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组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对象需提供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