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6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市公安局监管总队遴选笔试加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资格审查
(一)审查范围
报考市公安局监管总队的考生,对近三年(即2013年-2015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
9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三)审查地点
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板坡北里15号;轨道1号线七星岗站2号出口,300米即到)。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附件);
2.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文件(年度考核结果已确定但证书或文件未下发的,需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其他要求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加分资格审查材料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原标题: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关于2016年下半年遴选公务员笔试加分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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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监管总队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