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遴选(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且影响录用(聘用)的,进行加试。遴选(招聘)计划1至2名的,差额1名;遴选(招聘)计划3至5名的,差额2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人员的面试(含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现将考察对象名单予以公告。考察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遴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事项由遴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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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6年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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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