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经报名及资格初审,红河州开远交通运政管理所2个岗位达到开考条件。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及红河州红河交通运政管理所、红河州屏边交通运政管理所的6个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或资格审查未通过,均未达到开考条件,不予开考。现就红河州开远交通运政管理所岗位报考资格复审及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接到初审合格通知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6日上午8:30-11:00,携带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须由提供复印件的单位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字盖章)及“公务员录用表”复印件、本人录用为公务员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材料,到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二楼州运管局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二、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6年9月26日下午14:00—16:00;
(二)笔试地点: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二楼州运管局会议室(蒙自市兴盛路36号);
(三)笔试成绩通知时间及方式: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9月26日19时前,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并在州交通运输局一楼大厅公示栏内公示。笔试成绩岗位前三名将参加第二天的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
(二)面试地点: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二楼州运管局会议室;
(三)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四、经历业绩评价
(一)组织经历业绩评价时间:2016年9月27日下午14:30-17:30;
(二)请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一并将经历业绩评价所需材料上交。经历业绩评价所需材料请见附件:州级机关2016年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适岗度评价说明。
五、成绩公示
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及总成绩于9月28日在红河州公务员网站公示。
原标题: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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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