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笔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6:30
二、笔试地点
郴州市飞虹路17号飞虹宾馆6楼会议室(乘坐15、20、27、55路公交车均可到达)由于考试场所停车场地有限,应考人员一律不得自驾车辆前往。
三、参加笔试人员及考室安排
报名并通过审核人员,均参加笔试,详见《准考证》相关事项。
1、综合文字岗位考场号001,考试科目:①综合素质知识,考试时间:09.00-11.30;②写作,考试时间;14.00-16.30。
2、综治维稳处突及执法监督岗位考场号002,考试科目:①综合素质知识,考试时间:09.00-11.30;②写作,考试时间;14.00-16.30。
(报名通过审核人员按电话通知于9月14日<周三>上午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领取准考证,考务咨询电话)。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考生须在监考老师处的《考试座次表》上“进场签字”栏签名,在“联系方式”栏填写本人联系电话;终场离场时,待监考老师验收试卷、答题卡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
2、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提示: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原标题: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笔试的通知
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