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请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8月11日至8月12日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县政务中心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弃权。
二、笔试时间
2016年8月13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不按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取消笔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
原标题:关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