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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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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15人公告

2016-07-15 10:59:55 |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至8月5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每人限报1个职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于8月10日12:00前完成。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将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件(或有效工作证明)复印件于8月5日17:00前传真或快递(仅限中国邮政EMS)至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邮编:230091)。省政府办公厅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或快递身份证和工作证件(或有效工作证明)复印件的,将不予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10: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

4.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8月25日至3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复试和面试。笔试、复试、面试成绩按照3:3:4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考场统一设在合肥市,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复试。复试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复试人选,复试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复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复试具体时间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省政府办公厅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和复试累加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在省公务员局指导下,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面试公告经省公务员局审定后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根据笔试和复试累加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和复试累加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的,按同职位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与职位适应程度。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根据岗位需要、个人特长和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选调单位传真号码:

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公告发出后工作时间使用。

原标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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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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