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内视为合格)。
3、具备《2021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等。
4、与苏办发[2020]9号文件中第36条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对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和受处分期间或尚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以上信息摘自《2021江苏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9人公告》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