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
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山西省考录的选调生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服务期满3年的,可报考选调生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选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不作要求。选调生在现机关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方可报考。
报名资格或职位要求的条件,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