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原则上于2018年2月上旬前完成。本次遴选实行考试与考察并举,用人单位可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入闱考察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一)考察。面试结束后2日内,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遴选考生。
(三)体检。是否进行体检,由遴选单位决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遴选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在江西公务员热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单位不安排体检的,视为体检合格。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名单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对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考务咨询电话: 0791-12333(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省本级)政策咨询电话:0791-86386313、88901075
附件下载>>>
1.2017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7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安排
3.2017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2017年10月26日
公告原文链接:2017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17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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