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2人的,面试比例为1:5;同一职位遴选人数3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4。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3。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低于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南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2月4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2月5日登录江西公务员热线,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审查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学历学位原件、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单位自行通知考生,确定后报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上网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3.面试时间。面试工作原则上于2018年1月上旬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各遴选单位需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