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全国遴选考试群:345922870 丨2019最新全国公选、遴选招考公告汇总
全国公务员遴选考试微信号丨 2019遴选考试公告快搜 丨2019年江苏遴选考试群:659189983
【导语】2019江苏省直遴选考试公告暂未发布,预计8月份发布,中公遴选考试网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江苏遴选考试公告信息作为参考,2017年公告发布时间为8月22日,报名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29日,笔试时间为8月27日。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江苏省遴选招考公告、江苏省遴选考试通知、江苏省直遴选报考指导、江苏省遴选考试职位表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2019江苏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考试职位检索系统(已开通)
>>>2019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78人公告已出!
2019江苏省直遴选公告解读峰会 + 笔试课程 + 备考群
2017江苏省直机关遴选154名公务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9:00至8月28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8月22日9:00至8月29日12: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jshrss.gov.cn),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都通过的考生方为网上报名成功。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遴选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人事考试机构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进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8月30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的网站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遴选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20日至9月2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上午8:30至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需进行职位业务水平加试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遴选单位负责命题、考试、阅卷等具体实施工作。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总分为100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测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
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权重合成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遴选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报考人员中科级职务人员须加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面试人选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面试公告后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级机关。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遴选单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任职。报考本次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直接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原文链接:http://lxks.offcn.com/2017/zkgg_0822/31211.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