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开通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24:00)
2017山西省市级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报名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市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山西省2017年市级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0月28日通过省纪委监委网站、各市纪委监委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咨询报考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问题时,请联系各市纪委监委,各市纪委监委网址、咨询电话详见《各市纪委监委网址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24:00,报名网址:www.sxpta.com(山西人事考试网)。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山西省2017年市级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纪委监委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不得改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未能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1.资格审查由各市纪委监委负责,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00至11月5日12:00。
2. 各市纪委监委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它职位。
3.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7年11月5日17:00前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考人数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公开择优选拔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省纪委监委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若低于3:1,要相应减少公开择优选拔计划数,使之达到3:1。如果公开择优选拔计划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
报考人员所报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9:00至12:00。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报名。改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9:00至17:00,改报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7年11月7日18:00前查询。报考人员报考职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1月15日至18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2017山西省市级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由省纪委监委统一组织。
1.素质能力和业务能力测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适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2017年12月上旬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职位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市纪委监委具体负责。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表》;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报考的证明;
(5)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证明)等;
(6)有户籍要求的,需出具相关户籍证明(包括父母、夫妻户籍证明等)。
以下两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选:一是证件(证明)不全或者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二是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
(三)面试
由市纪委监委组织。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2月上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公开择优选拔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同时列入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