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以公开遴选方式为市直相关部门遴选147名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对象
(一)遴选单位
日喀则市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遴选对象
日喀则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奉献,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以后出生);
2、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学历、专业等资格要求详见《日喀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第一批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参加工作后,在我区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4、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