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调减取消考调岗位的公告》,现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调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7:50。
(二)体检集中地点: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口。
三、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1支及体检费(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三)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四)怀孕或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六)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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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7日
原标题: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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