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第1号),普洱市公安局已完成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见附件
注: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0年1月20日前向普洱市公安局提出查分申请。由普洱市公安局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结果告知。
二、温馨提示
(一)普洱市公安局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普洱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第1号)开展体检、考察等后续遴选环节的工作,请考生注意通讯畅通。
(二)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的,普洱市公安局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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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安局
2020年1月16日
原标题:普洱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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