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审核的考生参加面审,进入面审名单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面审时间:9月19日(周二)至9月20日(周三)。每天上午从9点开始,综合管理、财务管理、政策研究考生参加;每天下午从3点开始,人事管理、省老龄办、省老区办、省军休办考生参加。
面审地点: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湖南省民政厅人事处(一办1301室)。
面审时,需提供前述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以便现场核验(文件、档案资料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本人在省部级以上出版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理论文章的复印件,在本单位撰写的主要文稿(编辑成册,在目录页盖单位公章)和县处级以上部门给予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按时参加面审,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面审时提交材料不全的,应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11:30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复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咨询电话:
原标题:关于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省民政厅人事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