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潍坊市“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调公告》规定,将组织对进入A类职位笔试范围人员(附件1)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2月18日9:00—18:00。
地点:潍坊市潍城区委党校(潍坊市潍城区卧龙西街与环河路交叉路口)报告厅第一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形式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须提交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审。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报考诚信承诺书”一栏本人手写签名和日期)。打印入口:https://ksbm.sdwfhrss.gov.cn/rsks/。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还未获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潍城区优才办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上述材料中需提供复印件的,数量均为1份,资格复审时需按以上顺序排序审核,并由潍城区优才办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准备好各项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或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3、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附件2,须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按手印)原件、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代为办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3),经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以照片形式报送潍城区优才办邮箱(wcqwzzbgbk@wf.shandong.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且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笔试资格。
5、根据选调公告要求,A类职位面试“根据选调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经研究,2024年潍城区“优才计划”选调A类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导致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逐人进行电话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递补人员,取消笔试资格。
7、资格复审其他事宜,可咨询0536-8188262、0536-818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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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潍城区优才计划选调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原标题:关于2024年潍城区“优才计划”选调A类职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wfzzb.cn/2021xd/show-19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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