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全面规范和提升高新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高新建设,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济南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基层组织及重点企业负责人、社会团体人士、党政机关工作者等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敢于坚持原则,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
(三)办事认真,熟悉高新区情况,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或建议;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五)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六)年满二十三周岁,具有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非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主要职责
(一)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
(二)针对关系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发展安全部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全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研讨活动;
(四)向发展安全部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承担发展安全部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任务。
四、任期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自动解聘。可以连续聘任,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连续聘任人员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五、工作性质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行为。
六、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发展安全部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选聘的意向性意见,各单位推荐人员1-2人。
2.个人自荐。公民也可以通过自荐报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报名所需材料
推荐组织或自荐人应当认真填报《高新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高新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自荐表》及《高新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承诺书》,同时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各两份,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三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表格中“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须载明单位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报名人员可携带报名表格、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到高新区发展安全部报名,也可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报名。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审核公示
发展安全部将从报名人员中择优选任,审核通过后,将对拟任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选任为高新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本公告由济南高新区发展安全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871537
邮箱:gxqfzb@jn.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舜华路66号A座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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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表(自荐表)、承诺书sd(2).docx
发展安全部
2023年6月21日
原标题:济南高新区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innovation.jinan.gov.cn/art/2023/6/21/art_17708_4804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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