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初审
选调机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报考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选调职位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人才紧缺职位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报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9月6日14:00至9月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业务水平测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4:00至9月11日9:30。
四、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前,全部职位均进行业务水平测试。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业务水平测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时报考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报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参加,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竞争性选调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附件3)。
1.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主要测试与报考职位相关的政策理论以及报考者应具备的相应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专业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在烟台市区设置,参加业务水平测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12日14:00起至9月底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市委组织部确定的业务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的确定。
从达到业务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数量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选数量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职位计划。人才紧缺职位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到2:1。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机关(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向选调机关(单位)提交《推荐表》《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健康承诺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机关(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通过审核的面试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选调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职位适应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任用。面试当天,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取消或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均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存在影响正常履职问题的,不予任用。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市委组织部会同选调机关(单位)研究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对选调人选政治把关,把严格政审贯穿选调全过程。开展意识形态评价、个人家风考察,考准考实人选政治表现;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全面了解人选社会关系,对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从严把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意识形态评价、查阅资料和干部档案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重点审核年龄、学历、经历和入党、入团、入伍、招工等情况,凡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予考察通过。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参加选调人员提出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经组织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区市组织部门,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选调机关(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递补。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机关(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http://www.ytdangjian.gov.cn)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选调机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
公示期放弃的,一般不再递补。对在选调过程中,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职务的或存在问题影响任用的,终止竞争性选调程序。
八、其他
1.在本次竞争性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本次竞争性选调的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由选调机关(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5-6785115
选调机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5-6683333
报名网站、选调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灯塔·烟台智慧党建”(http://www.ytdang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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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市直机关竞争性选调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docx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21年9月1日
原标题:2021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竞争性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tdangjian.gov.cn/system/2021/09/01/0106424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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