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考生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安排予以公告。
一、面试成绩公布
根据《2023年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详见附件。
二、体检
《2023年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公示表》中明确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请注意体检相关信息。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1月4日 8:30(星期四)
集合地点: 齐河县第四中学北门口。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每人现金300元)、黑色中性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根据医院建议,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4、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待身体条件允许时,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以调阅考生档案为主,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实是否有违法违纪等行为。请考生提前确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调档函于体检当天现场填写并发放。体检合格考生必须在2024年1月11日17:30之前,将本人档案提交到县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截止到2024年1月11日17:30仍未提供人事档案的,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邮寄档案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需提供档案邮寄证明)。
联系电话:0534-5337611(9:00-11:30 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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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公示表
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
2024年1月3日
原标题:2023年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552226/n38238457/n38239018/n78643309/c8622137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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