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公告》相关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13名同志(见附件)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38177265
眉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28-38110598
本公告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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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2021年11月22日
原标题: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拟转任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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