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四川省司法厅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7日9:00—17:00。
地点:四川省司法厅2号楼一楼大厅(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二、资格复审人员
见附件。
三、所需资料
1.《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乡镇(街道)和县级机关的报考者一般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市级机关一般由本单位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1份;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或相关证明1份;
6.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干部任免审批表应体现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7.司法厅法治建设、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实务(一)和法律实务(二)职位报考者需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司法厅综合管理职位报考者需提供经历所在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含政研室)从事综合文稿工作经历,或者2年以上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从事干部(公务员)工作经历的证明;
9.省法律援助中心金融财会岗位报考者需提供会计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通知。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因递补人员在《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上的联系电话留存有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
咨询电话:028-8674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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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司法厅
2023年4月23日
原标题:四川省司法厅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131-F2C868DC64C7A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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