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名额共11名,具体情况详见《珙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二、考试对象及条件
(一)考试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全省各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职位另行要求的从其要求;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任职回避情形的,特别是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7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珙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扫描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641102237@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职位名称”)。
(二)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年龄以周岁计算,工作经历以周年计算。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2023年12月25日未满36周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2.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所有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不得兼报。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后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0831-4065671。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参加考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月5日(上午9:30-12:00)到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计划。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笔试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二)面试
按照考调计划的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低于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持所有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珙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调名额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体检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采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绩分析、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是否合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试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转任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转任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并根据单位空缺职数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4065671。
1.珙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
2.珙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
3.珙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1日
原标题: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珙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ae82e9d4-cc6f-462c-afcb-57eaad682ae1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加入中公遴选备考群,关注公众号: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获取更多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