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珙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县内选聘名额67个,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暑期珙县县内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珙县县内巡场区域以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2.2018年8月31日前参加教学工作(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时间为准)。
3.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截至2023年8月31日未满51周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5.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五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8年参加工作的人员,见习期的年度考核结果视同为合格)。
7.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近五年(指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中至少有三年从教学段(指中学学段、小学学段和学前教育学段)学科与选聘岗位的学段学科相一致(岗位表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珙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珙县体育中心幸福馆四楼)。
3.材料要求。报名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提供近五年中其中三年与申报岗位学段学科一致(岗位表中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教学业绩证明(指县级质量监测成绩排序情况表,需县教师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验件签字并加盖公章),《2023年暑期珙县县内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实者均不予报名。
(二)选聘
1.选聘方式。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岗位,按本人提供的五年内在编制所在学校获得的(轮岗交流、支教等属组织安排的情况以文件为准)与所报岗位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表彰奖励(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乡村教师、最美乡村教师、最美人民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校长、教育教学能手、教学能手、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在编制所在学校获得的(轮岗交流、支教等属组织安排的情况以文件为准)党委、政府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在编制所在学校获得的(轮岗交流、支教等属组织安排的情况以文件为准)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的教科所、教信中心组织的教学比赛、学生比赛(有指导教师证书)获奖)对应累计得分1:1确定拟聘人选。其中:省级表彰奖励计10分,市级表彰奖励计5分,县级表彰奖励计2分。当报考人员累计得分出现并列时,以最高等级表彰奖励次数多者优先,类似情况以此类推。
除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以外岗位,按本人所提供三年的在编制所在学校获得的(轮岗交流、支教等属组织安排的情况以文件为准)学科教学质量差异指数与岗位的匹配度从高到低1:1确定拟聘人选。三年学科教学质量差异指数是指县级质量监测成绩排序名次的总和,数值小的匹配度高。当报考人员三年学科教学质量差异指数相同出现并列时,再取四年学科教学质量差异指数,类似情况以此类推。在类推中,如有一年学科质量监测成绩排序无名次,则学科教学质量差异指数取全县综合排名的平均值。
2.情况公示。选聘成绩及排名情况将在珙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ongxian.gov.cn/)上公布。
(三)考核
主要是对拟选聘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工作表现、年度考核情况及报考资格等进行考核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递补和调剂
1.因考核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或违规违纪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该岗位空缺名额,按照选聘排名依次递补。
2.当递补后岗位仍然空缺的,则在同学段同学科中根据报名人员意愿按排名从高到低调剂。
(五)公示
1.经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831—4039865。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
3.拟聘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的岗位按排名只递补或调剂一次,且放弃聘用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珙巡选聘。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所有选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善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选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参加聘用学校的岗位竞聘,服从选聘学校岗位竞聘方案管理。
四、特别提示
(一)选聘人员提供的学历、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选聘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违规违纪规定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选聘人员要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选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选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珙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珙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ongxian.gov.cn/)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1—4011972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831—403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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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6日
原标题: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珙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暑期珙县县内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ongxian.gov.cn/xxgk/fdzdgknr/zkly/202307/t20230726_1886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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