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眉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具体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度眉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2023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考调)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眉山市内各县(区)以下机关(含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及各县〈区〉管理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眉山市内各县(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7)年龄为40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在中、省驻眉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属、县(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在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为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及以上的领导人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为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5日上午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详细了解各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考调)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考调)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考调)或选调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度眉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3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考调)、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上午8:00。报考者应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考调)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考调)或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考调)或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7月17日上午8:00前登录网站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并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7月26日至7月29日登录网站(http://www.msrsks.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对专业性较强等原因导致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放宽至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考调)或选调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经征求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8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遴选(考调)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开考比例降为3:1的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遴选〈考调〉或选调名额之比按3:1把握)。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遴选(考调)或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单位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各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素质。根据需要,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进行专业知识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考调)或选调程序。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与遴选(考调)或选调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仍要进行考察,考察后由遴选〈考调〉或选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遴选(考调)或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实。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相应机关。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遴选(考调)、选调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顶岗试用人员,进入遴选(考调)或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报考2个遴选(考调)职位的选调生应在顶岗试用开始前,选定最终报考的职位。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调任
拟任职人员分别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开遴选(考调)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任职培训
新遴选(考调)或选调公务员应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眉山市情及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考调)或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遴选(考调)或选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可向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考调)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遴选和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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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度眉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咨询电话
原标题:2023年度眉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131-4215544403F2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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