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兴市战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绵阳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39名,职位包括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2023年度绵阳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考调)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绵阳市内各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绵阳市内各县(市、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部分职位面向四川省内各级机关(详见《职位表》)。
(二)遴选(考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公开遴选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到本省内其他市(州)和其他省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5日上午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拟报考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度绵阳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考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务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须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遴选(考调)单位征得报考者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者取消报名。
(三)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考试时间为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将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对外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考调)名额之比为5:1(开考比例降为3:1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名额之比按3:1把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遴选(考调)单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考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考调)人选。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筹组织,部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详见《职位表》),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根据需要,部分职位还将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等,是否组织及分值占比由各单位在面试前通报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市委组织部于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名额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由遴选(考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市委组织部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差额考察对象名单。
差额考察工作由各遴选(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档案(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考调)单位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以1:1比例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遴选(考调)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为试用人员。
(七)顶岗试用
试用人员进入各遴选(考调)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
(八)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考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考调)人员。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遴选(考调)单位决定是否在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递补,原则上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九)公示和任职
市委组织部对拟任职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考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后,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各遴选(考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遴选(考调)机关报考联系电话见附件2。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816-2535468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816-2536736
网络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0816-226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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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3年度绵阳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0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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