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宜宾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考调事业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人员。
二、考调职位
本次考调名额5名,具体详见《宜宾市民政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主要包括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会、会计电算化、财务电算化、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与统计核算、园林、园艺、美术学、设计学类、园林景观设计;
4.财务管理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且具有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其余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5周岁,以此类推)。
6.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3年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民政局人事科703室(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叙府路西段11号)。报名咨询电话:0831-2328139。
3.报名须提交资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或事业人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党风廉政意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承诺书1份(附件3),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本人自愿放弃现有身份调入事业单位,并同意按新单位岗位确定身份等相关待遇的书面承诺书1份(附件4)。
(二)资格审查
由宜宾市民政局组织专人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驻宜宾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监督,审查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若报考者报名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
(三)开考比例
考调计划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被取消考调计划的岗位,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0日前改报1个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综合测试
1.财务管理岗位。该岗位不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6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步考调环节。面试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后面的考调环节。
2.其余3个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其中殡葬事务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公文写作,每科总分分别100分,公共知识分值占笔试总成绩的40%、公文写作分值占笔试总成绩的60%;火化管理岗位和陵园及墓穴美化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如果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6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步考调环节。面试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后面的考调环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察
本次考调人选实行等额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等额考察人选,由宜宾市民政局按程序进行考察。
(六)体检
1.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研究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经局党委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调动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聘用的人员,顶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要求
本公告由宜宾市民政局负责解释。驻宜宾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公开考调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4797。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考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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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1日
原标题:宜宾市民政局 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9a5bd25d-0b4a-48a8-80ad-2cf2c6e2b0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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