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情况,按考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与最后一名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将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环节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由中共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我市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前需由原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认定)。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未接到电话和短信通知,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未入围下一考调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四)在考调全过程中,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五)咨询电话:0817-6128033(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七、咨询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负责考调工作纪律全程监督,保证考调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咨询电话:0817—6128033;监督电话:2137057(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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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3.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5.2022年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
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原标题: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20220606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7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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