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甘孜州委政法委、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甘委办﹝2011﹞75号)《关于规范全省检察机关人员流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甘孜州委政法委、甘孜州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共涉及8个职位,其中:甘孜州委政法委2个职位,甘孜州人民检察院6个职位。遴选工作人员共9名。具体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甘孜州委政法委、甘孜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甘孜州委政法委遴选职位面向全州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甘孜州人民检察院遴选职位面向全州基层人民检察院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政务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年龄、学历、遴选工作岗位相关报考条件等要求详见《甘孜州委政法委、甘孜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4日。
3.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且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章同意报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或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公务员回避制度要求回避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本次遴选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附件《甘孜州委政法委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3),如实、准确填写完整信息,各县(市)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县(市)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州级部门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现场报名地点: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办公室。
3.报名联系方式: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0836-2812937、 0836-2837351。
地址:康定市情歌路377号甘孜州人民检察院二号楼303办公室。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试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遴选范围对象、报考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1年6月28日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报考者,初审合格者于2021年7月2日在甘孜州人民检察院二号楼30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职位调整
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涉及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笔试均无指定参考书籍和无备考范围。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日内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面试资格审查:
按照遴选职位录用名额的三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审查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8日,甘孜州人民检察院二号楼3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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