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及《关于2021年第四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第三次、第四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一)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2021年第四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按考调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考调人数),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5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环节。
(二)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岗位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县外考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如对面试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资料及手续不清楚的,请在面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面试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联系。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于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17:00进行。请有希望递补的考生手机务必保持畅通。递补期间手机不畅且未按时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再递补,责任自负。
(五)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
公务员岗位:江安县县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6楼县委组织部601室,0831-2600085。
事业岗位:江安县市民中心6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0室,0831-2620738。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于2021年7月25日(星期天)进行,请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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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
2021年7月19日
原标题: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第三次、第四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1602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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