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甘孜州委政法委、甘孜州人民检察2021年面向全州考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甘孜州委政法委、甘孜州人民检察2021年面向全州考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于2021年7月10日结束。现将2021年公开考试遴选州委政法委、州检察院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考察、体检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2021年面向全州考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 考察相关事宜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职位计划确定考察对象。报考甘孜州委政法委岗位人选由甘孜州委政法委和州纪委监委驻甘孜州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考察;报考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岗位人选由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和州纪委监委驻甘孜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德才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报考者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以及性格特征和与岗位的适应度等情况。考察时要征求当地纪检、组织(人事)、统战、公安(国安)等部门的意见,并形成考察报告。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 体检相关事宜
分别由甘孜州委政法委、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根据考察情况、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由甘孜州委政法委、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0836-2835137(甘孜州委政法委政治部)
0836-2812937(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监督电话:0836-2811219(州纪委监委驻甘孜州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0836-2872269(州纪委监委驻甘孜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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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委政法委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2日
原标题:甘孜州委政法委、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关于2021年面向全州考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考察、体… 20210712
文章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5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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