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市级机关第二批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遴选(选调)、选聘的数量
本次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17名,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公开遴选(选调)、选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
1.遴选(选调)范围
(1)遴选范围为本市所辖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选调范围为本市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6)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7)遴选(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选聘范围
(1)本市内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2)本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选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参照管理)报考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参照公开遴选(选调)的要求。
3.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录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8)选聘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遴选(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遴选(选调)、选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市本级管理的干部在榆林市委组织部报名,其余干部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
《2022年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或《2022年榆林市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人员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在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一栏签字并加盖公章,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2.提交报名申请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日。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后,汇总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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