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拟遴选人员予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岗位试用期。
一、拟遴选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反映。
受理电话:0471-6923157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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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示(二十八)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gwygongshi/202372116041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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