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拟遴选人员予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岗位试用期。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向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反映。
受理电话:0471-4631891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
原标题: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示(二十三)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gwygongshi/202371820104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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